案例一:「怎麼樣算是酒駕?牽著機車沒發動可以算酒駕嗎?」 案例二:「知道自己是酒後開車,看到前方有警察臨檢..
案例一:「小明駕駛車輛行駛於車道中,也保持速限內行駛,卻被後方駕駛快速逼近以閃大燈、頻頻按喇叭的方式要逼迫小明..
【發生車禍不是我的錯!車禍後到底能不能離開現場?小心被告肇事逃逸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案例一:汽車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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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幾萬的訴訟裁判費一定要繳嗎?你知道提「附帶民事求償」可以免繳要付給法院的訴訟裁判費嗎?】 案例一:小..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分類件數及傷亡人數〉統計顯示,2019年台灣的交通事故統計為341,972件,平均每天有將近900起的交通事故發生。
車禍發生、警察筆錄也做完後,如果人身(身體健康)及財物(車、身上物品)有所損失,基本上可以向造成過失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而多數時候,以金錢作為賠償是比較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