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擔心,如果當初借錢出去,只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簽訂任何借據或文書紙本,是不是會容易討不回款項,但硬要對方寫借據好像是在懷疑人家一定不會還錢一樣,有些人會覺得這樣「傷感情」。
所以沒有借據的話,盡量留下匯款紀錄,不管是轉帳或臨櫃匯款,都建議留下金流紀錄,並備註借款給某某某,如果到時候真的進了法院,這些也都會是可證明的證據。
因此,即使透過LINE、Facebook或其他社群軟體,只要有文字記載下來的「借款」紀錄或者是對話紀錄,也都可以當成是證據來證明。
而欠錢不還跟刑事詐欺罪之間的差別為,「欠錢不還」這樣的行為屬於民事範疇的借貸糾紛,而詐欺罪是一種「罪」;屬於刑事犯罪的一種,因為要告詐欺罪的構成要件是一開始就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還有要用詐術來騙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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