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朋友卻發生車禍,車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借車給朋友卻發生車禍,車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案例一:借車給朋友卻把車撞壞,車輛維修費該由誰出?
案例二:借車給朋友卻去撞到人,車主有連帶賠償責任嗎?
朋友或親友之間,有時候會因為沒有汽、機車等代步工具而來借車,通常有點交情的朋友跟親友,應該都不會拒絕出借,但要是一個不小心,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員受傷或是車輛受損,此時的賠償責任應該怎麼算,以及身為車主的我們,有沒有負擔賠償責任的義務呢?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比較常見的,三個關於出借車輛,導致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義務該如何分辨。

一、借車給朋友卻把車撞壞,車輛維修費該由誰出?

二、借車給朋友卻去撞到人,車主有連帶賠償責任嗎?

三、上面兩種情形,如果不幸造成死傷,車主有刑事責任嗎?

一、借車給朋友卻把車撞壞,車輛維修費該由誰出?

身為車主,出借車輛卻落得車禍還要修車的情形,這個時候維修費的請求賠償有幾個可能要考慮:
(1)車禍的肇事責任與借車的駕駛無關
亦即,跟車主借車的親友無肇事責任,這樣的話,修車的維修費就會是向車禍的肇事者請求賠償。
(2)車禍的肇事責任完全歸屬於借車駕駛
有可能車禍的肇事原因是借車的駕駛闖紅燈所以撞上別人,或者是其他原因導致車禍發生,進而使車輛受損,如果最終的肇事責任「完全」在借車駕駛這邊的話,那車主也沒有辦法向對方請求賠償,只能跟借車的親友要求賠償了,所以這時候的好心借車有可能會因為這樣產生嫌隙了。
(3)車禍的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如果雙方都有肇事責任,車主就可以同時要求雙方一起負擔賠償。
總結來說,誰有肇事責任,誰就要負責賠償車輛的維修費。
※相關法規參考:《民法》第184條、第185條。

二、借車給朋友卻去撞到人,車主有連帶賠償責任嗎?

好心出借車輛卻發生車禍,一般來說,會牽涉到車主要一起負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情況只有一種
就是借給無照駕駛者。
如果出借車輛給無照駕駛的人,車主不僅有連帶負損害賠償的責任,還有可能在行政責任方面,被處新臺幣6000~12000元以下的罰緩,以及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
所以出借車輛時,也要記得自己的權益,不要為了所謂的交情或義氣而讓自己面臨法律風險。
※相關法規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3條、《民法》第184條、第185條。
※相關判決參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簡字第 164 號民事判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1133 號民事判決

三、上面兩種情形,如果不幸造成死傷,車主有刑事責任嗎?

前面提到如果借車給無照駕駛的人,車主有可能需要負擔行政責任上的罰緩、吊扣駕照,以及民事責任上的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在刑事方面,會比較難以認定有連帶的刑事責任,因為刑法是在規範誰犯了什麼罪。在這點的基礎上,會比較難以認定車主出借車輛,是有要幫助犯罪,或故意幫助犯罪的情形。
吳于安律師小叮嚀:
出借車輛給朋友,是要承擔風險的,尤其如果是出借給無照駕駛者,車主甚至會要背負相關的法律責任,所以在出借車輛前,一定要三思喔!
※本文同步授權威傳媒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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