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路不可行!別淪為詐騙集團打手,詐欺罪幫助犯也會面臨牢獄之災!

詐騙事件層出不窮,而很多人是被詐騙集團利用,聽信了話術導致交出個人帳戶資料讓詐騙集團來使用,導致自己變成人頭帳戶。
或是詐騙集團假裝是正當企業,欺騙想要求職的人,讓他們依照詐騙集團的指示做出非法的行為,無論是蓄意還是無意,這些都在法律上都構成了犯罪行為。

 

無論是車手還是人頭帳戶,他們的罪刑則有兩種:詐欺罪、加重詐欺罪,一般來說,以詐術意圖將金錢或物品交付的人,是犯了詐欺罪,而如果是多人參與的犯罪集團,那就不是詐欺罪可以解決的了,會變成「加重詐欺罪」,無論是詐欺罪還是加重詐欺罪,都是除了刑事責任以外,還需要去負擔民事的賠償責任的,不可不慎。

 

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本主題,歡迎點擊以下完整文章:《詐騙集團人頭戶&車手,只是提供帳戶或幫忙領個錢,就會被判詐欺罪幫助犯要坐牢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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