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發生被跟蹤、騷擾或糾纏的情形,現階段我國法律可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跟蹤騷擾防制法是除了刑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之外,最新的可用來遏止不當糾纏騷擾行為的法規,也更能夠保障因為深受跟蹤、騷擾而擔心受怕的民眾。
至於跟「偷拍」相關的罪,一般來說指的是妨害秘密罪,而偷拍的犯罪行為,一般要有明確偷拍裙底、大腿、或其他身體私密部位的狀況,才比較有可能是構成犯罪。如果要『構成犯罪』,就必須包含「他人非公開的隱私部位」。假設拍的部位如果是全身的外表、手臂這些地方,在實務上則會比較難構成妨害秘密罪。另外,偷拍的行為如果要提告或求償,如果能夠取得相關的證據(錄影存證或相關監視器畫面)來證明的話,將會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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