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真惱人!學會支付命令申請,讓強制執行幫你討回債務!

雙方之間如果是單純的金錢債務糾紛,債權人要向債務人請求還款的話,發支付命令是最快的一種方式。​

 

而支付命令的優點是聲請費用便宜及迅速,只要符合聲請程序就會准許核發,且不論我們聲請的支付命令內容是寫多少錢,聲請費都是500元,此筆費用可以寫清楚由債務人負擔,只是我們身為聲請人,還是要由我們先繳納。

 

如果我們提出的聲請狀有理,法院會核發支付命令,債務人如果在20日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話,法院會再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我們,我們可以憑這張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寫好「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聲請強制執行一樣需要繳納規費,不過規費的多寡是看強制執行的金額認定,所以並沒有固定金額,此筆費用一樣由聲請人(債權人)先繳納後,由債務人負擔。

 

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本主題,歡迎點擊以下完整文章:《支付命令大補帖!面對借錢不還的人,該怎麼簡單、迅速討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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