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小心收到警察局通知書,許多人通常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也不清楚後續該如何處理。而警察會發出通知書,通常就表示有案件需要收件人來做筆錄協助調查,筆錄只是該案件的調查過程之一,所以不是一定是因為被告了才會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喔。
也有很多人疑問,如果通知製作筆錄的警局離居住地太遠,可以不出席嗎?一般來說,由警察局正規發出的通知書,屬於合法通知,若是沒有正當理由就無故未到,可能還會發第二次通知,若是多次未到,是有可能會直接移送地檢署,或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被通知人到案的。
但是收到這種公家機關的文件,難免會擔心是否是詐騙的訊息,因此收件人可以透過管道查詢,來確保自己的權益。第一步是先確認通知書的發文單位與地址是不是一致,第二步是打電話給聯絡人(通常是承辦員警)確認該通知書的實際情況。
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本主題,歡迎點擊以下完整文章:《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就是被告嗎?收到通知不去會怎麼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