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透過發支付命令來快速討債拿回錢?

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所以簡單來說,如果雙方之間是單純金錢糾紛,債權人要向債務人請求給錢(討債)的話,發支付命令是最快的一種方式。

支付命令寄發之後,20日內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的話,債權人就可以拿確定的支付命令向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這樣的方式會比一般的民事訴訟簡單也快速的多。

不過要注意,債權人要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必須連同請求原因以及事實文件一併附上,免得法院駁回聲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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