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人頭帳戶會被關嗎?變成詐欺洗錢罪幫助犯怎麼辦?

前言

隨著詐騙案件越來越多,我國也自去年(112年)修法通過《洗錢防制法》,雖然反詐騙的宣傳一直都有持續進行,但是詐騙手法卻也一直在改變。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關於人頭帳戶的熱門問題:我雖然是人頭帳戶,但我也是受害者,受害者也會被關?

一、人頭帳戶會被關嗎?

通常人頭帳戶涉及的是詐欺罪相關的問題(或甚至涉及洗錢),所以人頭帳戶常見的犯罪刑責有以下:

1.1 詐欺罪刑責

若涉《刑法》第 339 條,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犯的是以下四種情形,最高可以加重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加重詐欺罪):

(1)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2)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3)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4)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1.2 詐欺罪幫助犯刑責

大多數人頭帳戶的提供者,因為不算是主動犯罪(通常的情況),也沒有主動積極地要去騙別人錢,所以比較少會被認為是詐欺罪的正犯,大多數會以幫助犯的刑度來判。

不過我們文章開頭有提過,112 年《洗錢防制法》有修法,明文規定不可以無故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針對無故提供帳戶者,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就算事實是帳戶遺失後被有心人士冒用,只要成為人頭帳戶,就是刑事案件。即便是初犯,若是態度不佳(屢傳未到),或是沒有好好陳述自己的理由,都是有可能成為判刑的理由喔。

※關於《洗錢防制法》修法的規定,可以參考我們的這篇文章:【《洗錢防制法》新法上路!幫助詐欺洗錢跟人頭帳戶怎麼辦?!】

 

二、什麼是人頭帳戶?

只要我的帳戶(包含存摺帳本、印章、提款卡及密碼)有不知名金流匯入又匯出,且經民眾報案,就有可能成為人頭帳戶。

常見的人頭帳戶取得手法有:

(1)出借(無償的):不管誰來借、用什麼名目借,只要是出借就有可能,就算是家人也有可能被詐騙集團吸收。
(2)出借(有償的):就是俗稱的賣帳戶,但是隨著反詐騙宣導意識盛行,詐騙集團可能會包裝一下名義,但是核心思想就是提供一下帳戶,不但沒損失還可以賺錢。
(3)求職詐騙:找工作時,公司以薪轉戶名義為由,或是其他理由需要帳戶或印章(甚至是提款卡)。
(4)遺失:有些人會把提款卡密碼寫在提款卡旁邊,若是不常用的帳戶遺失,平常不會注意,也不曾留意是否有異常,就有可能變成人頭帳戶。

 

三、變成人頭帳戶怎麼辦?

3.1 報案

若是自己的金融卡遺失或帳本弄丟,可以掛失處理,如果有發現異常的金流,建議直接報警處理,已經知道有不明來源的金流還不報警,如果不是詐騙集團,那就有可能有侵占的問題,所以只要是不明的金流匯入,第一步建議向銀行確認,第二直接報警。

3.2 委任律師協助

如果發現已經變成人頭帳戶了(經民眾報案),建議向專業律師諮詢,如果真的是無辜的人頭帳戶,其實你自己也是受害者,千萬不要想說我是受害者,法院傳票或是警察約做筆錄可以視而不見或是不當作一回事。

人頭帳戶的提供者在民眾報案後,也是被告的一部分,如果委任律師,可以讓律師明白你的處境與情形,進而向偵查機關或法院進行答辯或爭取,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我們第一段有說過,通常人頭帳戶的提供者(初犯)可以被認為是幫助犯,有和解、緩刑或是較低刑度(拘役或罰金)的可能性,但是若沒有好好答辯,沒有將自己也是受害者的正當理由好好說明,恐怕最後的結果也可能要服刑。

※相關文章:

【我是人頭帳戶的受害者,為什麼會變成洗錢詐欺幫助犯?】
【98%的人頭帳戶被判有罪!只是出借帳戶真的會變成詐騙集團的詐欺幫助共犯嗎?】
【詐騙集團人頭戶&車手,只是提供帳戶或幫忙領個錢,就會被判詐欺罪幫助犯要坐牢一年以上?!】

鴻安小叮嚀:

人頭帳戶(出借帳戶)的案件,既有可能涉及《刑法》,還有可能會觸犯《洗錢防制法》,若是遇到相關問題,千萬不要僥倖逃避,一不小心可能會變成牢獄之災,有任何問題,都建議找律師諮詢喔!

 

※本文同步授權威傳媒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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