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人侵害到自身權利造成財物或者其他損失時,例如對方惡意拖欠款項、捲款潛逃時,可以透過訴訟來追回財產,但是在冗長訴訟的過程裡,倘若對方脫產成功,即使勝訴也很難拿回那些錢財。
因此「假扣押」跟「假處分」是一個可以幫助我們,暫時阻止債務人想要脫產的程序,而兩者的區別則為,「假扣押」是金錢或得易為金錢的財產,如黃金、珠寶等、「假處分」是金錢以外的財產,如車、房子、土地。
透過假扣押跟假處分的聲請,只要發現對方有可扣之財產,原告除了聲請的相關程序外,還需提存支付擔保金才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此舉不僅可以防止債務人脫產,還可一併被凍結財產,可以快速有效的保全債權人的權益喔。
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本主題,歡迎點擊以下完整文章:《債務人要脫產了!要怎麼透過假扣押、假處分來凍結債務人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