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條款可能不具效力?偷吃出軌難道不用付代價?

婚前協議書也算是一種「契約」,理論上,的確雙方對於契約內容都無異議的話,想要約定的條款就依每個人的需求來制定,但要特別注意,婚前協議並不是所有寫上的約定都能有效喔。

 

在進行婚前協議的討論過程,也很容易討論到彼此需要遵守的事項,倘若沒有遵守或是違反規定的懲罰內容,例如偷吃條款的羅列,只要有一方出軌,就需要過戶多少比例的財產、或者無條件答應離婚等等,是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或違法其他法律規定而無效的。

 

因此在婚前協議條款的討論上,應針對契約的締約人做符合條件的約定,包含更深入的細節、數量,都是可能影響協議的要素,所以為了避免辛苦約定的條款被法院宣告無效,建議還是要先做好相關的法律專業諮詢。

 

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本主題,歡迎點擊以下完整文章:《婚前協議一定要寫哪些條款?寫上去的條款都有效嗎?》

分享:

精選文章

免費法律文字諮詢

我們相信,法律不該只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一份守護人心與生活的力量

鴻安法律事務所長期協助許多當事人走過困難時刻

從民刑事糾紛到商業爭議,都秉持著專業、誠信與責任心

若您也希望在面對挑戰時,有一個值得依靠的團隊

誠摯邀請您點擊下方連結,加入鴻安法律事務所官方帳號

讓我們用知識與經驗,為您打造安心的法律後盾